注销税务登记(适用于“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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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编码 | 11320583MB18073326400103004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583MB18073326400103004900001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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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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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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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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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 关文件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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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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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税务登记证件和其 他税务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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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发票领用簿》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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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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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昆山市前进东路1188号二楼西厅9-14号窗口(本厅只受理经开和高新区的企业,以及经开和高新区的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以及全市房产企业、外资企业。其他企业属地办理)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1236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2-55234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