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变更登记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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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编码 | 11320583MB1861654J4000715001014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583MB1861654J400071500101402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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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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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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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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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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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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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的,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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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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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昆山市祖冲之路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二楼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窗口(另开发区、花桥、张浦、周市办理点实行同城通办)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12345、50116911、50116975、57986318;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讯地址:昆山市祖冲之路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二楼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21530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2345(便民热线)、50116911、50116975、5798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