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注销登记
昆山市

0

到现场次数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抵押权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11320583MB1861654J4000715001014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583MB1861654J400071500101404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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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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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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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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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昆山市祖冲之路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二楼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窗口(另开发区、花桥、张浦、周市办理点实行同城通办)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12345、50116911、50116975、57986318;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讯地址:昆山市祖冲之路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二楼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21530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2345(便民热线)、50116911、50116975、5798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