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昆山市

0

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60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583MB172713XB4321060001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昆山市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583MB172713XB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栋5楼建设工程服务专区9号综窗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汽车项目备案应当符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项目备案基本信息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及承诺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审批结果样本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第二部分 (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关于发布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15〕4号) 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外,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规章】《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 第八条 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4〕2号)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法人(不含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投资主体”)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方式和内容进行的境外投资项目,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六条 《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项目,按照以下权限实施分级备案: (一)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1亿美元及以上的,以及省属管理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由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1.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取消。 【规范性文件】《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工消费〔2010〕第93号公告) 第七条 监督管理 (一)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要在省级投资或工业管理部门备案。 【规范性文件】《粘胶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工消费〔2010〕第94号公告) 第七条 监督与管理 (一)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纤维生产项目要在省级投资或工业管理部门备案。 【规范性文件】《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2号公告) 第七条 监督与管理 (一)新建和改扩建葡萄酒生产企业(项目)要在省级投资或工业管理部门备案。 【规范性文件】《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第27号公告) 第七条 “监督与管理(一)新建、改扩建加工项目要在省级投资或工业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本准入条件。” 【规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 第一类(鼓励类)第七条(石油、天然气)第3款 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05〕38号) 附件《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五条 中央企业、省管企业和跨市级行政区域、跨流域的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技术改造类项目由省经贸委备案;其余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五条 中央企业、省管企业和跨市级行政区域、跨流域的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技术改造类项目由省经贸委备案;其余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5〕1017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经研究,决定将玉米深加工项目由我委核准调整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将根据玉米供求情况,对备案管理进行适时调整。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改造类市政管线工程适用哪类简易审批?
答:
根据《昆山市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简易审批清单(试行)》(昆建改办〔2022〕1号),针对改造类市政管线项目,具体包括城镇供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简化立项手续,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程序办理。
问:
装修项目是否需要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备案?
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是指有一个主体功能、有一个总体设计、经济上独立核算、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管理的建设单位(活动)。在项目管理实践中,一般不将单独的装修活动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问:
项目资本金和企业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可以等同吗?
答:
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项目资本金是针对某个具体项目而言的,而企业可以投资多个项目。
问:
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项目备案后,备案内容发生微调,需要办理备案变更吗?
答:
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总投资变化20%以上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或撤销备案。
问:
项目备案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1)是否属于备案范围; (2)是否属于本备案机关管辖范围; (3)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4)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5)依法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如何申报?
答:
项目单位可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填写备案信息,附真实性承诺书。符合产业政策,即可备案;完成后可在线下载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问:
哪些常见项目适用备案程序?
答:
常见项目主要有工业生产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等。
问:
项目核准和备案审查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
主要依据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苏政发〔2017〕88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等。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2-57385860、3686041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2-57379911或12345
办理地点
  •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栋5楼建设工程服务专区9号综窗
咨询方式
  • 0512-57385860、3686041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2-57379911或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