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换发、补发(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320109907002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583014189246P432010990700202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需要现场采集指纹、现场照片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昆山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583014189246P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楼四层C区公安服务综合窗口(取号办理)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工作日中午设值班窗口。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香港、澳门居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一)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已经过期的;(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证人身份信息变更的;(三)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遗失、损毁的;(四)需要在内地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现持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换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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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申请人有效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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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表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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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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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
| 1 | 受理 | 1工作日 | 收取申请人材料 | 审核 |
| 2 | 审核制证 | 5工作日 | 审核申请人材料,条件符合后开始制证。函调核查和证件邮寄不计入时限。(省外户籍市民为18日) | 制证 |
| 3 | 发证 | 1工作日 | 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发证 | 办结 |
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收费项目名称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 收费依据 | |||
| 收费标准 | 成人每人350元,证件有效期10年;儿童每人230元,证件有效期5年。 | ||
| 允许减免依据 | |||
| 备注 | 暂无 | ||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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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四条:港澳同胞来往于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入出境通行证,从中国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第十四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须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有没有相关文件查询?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实施便利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来往内地政策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6号),查询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7/content_69628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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