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09003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583014189246P432100900300001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实施主体 | 昆山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583014189246P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昆嘉路306号车管所大厅1-17号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中午加班11:30-13:00。 | ||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机动车驾驶证(办理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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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申请人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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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身份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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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身体条件证明》(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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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1 | ||
| 收费项目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 收费依据 | 苏价费 [1997]148号、苏财综 [1997]54号、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苏价费函 [2009]37号、苏财综 [2009]20号 | ||
| 收费标准 | 收取工本费10元 | ||
| 允许减免依据 | |||
| 备注 | 暂无 |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驾驶证补证、换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驾驶证补证、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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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 增补依据
| 咨询方式 | 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昆嘉路306号、咨询电话:0512-50350627 |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2-50350630 |